军人的着装和仪容军人应按规定着装,并保持军容整洁。着制式军服时,应遵守如下要求: (1)按照规定带帽徽、肩章、领章和军种、专业符号。(2)戴正军帽,扣好领勾、衣扣,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3)毛、布料军服不得混穿。衬领和内衣领高出军服领不得超过两毫米。内衣下摆不得外露。(4)不准围围巾、戴耳套。戴口罩时,不得将口罩带系在军帽上;不戴时应将口罩取下,不得挂在胸前。(5)通常应着制式军鞋;着便鞋时,不准穿高跟鞋(女军人可以穿半高跟鞋)。 (6)头发要整洁。男军人蓄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不准留胡须。女军人发辫不得过肩,不准留披肩发。女士兵不得烫发。(7)不准戴耳环、项链、领花、戒指等装饰品,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不准戴有色眼镜。(8)只准佩带国家和军队统一颁发的勋章、奖章、证章和纪念章,不准佩带其他徽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