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指挥体制有关军队指挥活动的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和相互关系的制度。由指挥员和指挥机关、指挥对象、指挥手段构成的从上到下的完整系统。通常包括总部、战区、军种、部队等层次,每个层次设有作战、情报、通信、电子对抗等部门。具有计划和预测、组织和指挥、控制和协调等基本功能。它的确立、应贯彻集中统一、坚定迅速、主动连续、灵活运用、精干合理、科学高效,周密协同,全面保障的原则。军事指挥体制按层次可分为总部指挥体制、军种指挥体制、战区指挥体制、部队指挥体制; 按军种可分为陆军指挥体制,海军指挥体制、空军指挥体制、战略核力量指挥体制; 按作战方式可分为战略指挥体制,战役指挥体制,战术指挥体制。 军事指挥体制军队或武装力量指挥活动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划分及相互关系的制度。按任务和范围分为战略指挥体制、战役指挥体制、战斗指挥体制;按作战类型分为陆地作战指挥体制、海上作战指挥体制、空中作战指挥体制、防空作战指挥体制和后方勤务指挥体制等;按武装力量性质分为军队指挥体制、武装警察部队指挥体制、民兵指挥体制;按职能分为各级指挥所、作战、训练、侦察情报、通信联络、电子对抗、后方勤务等指挥分系统;按指挥层次分为总部指挥体制、军种指挥体制、战区指挥体制、部队指挥体制;按军种分为陆军指挥体制、海军指挥体制、空军指挥体制、战略核力量指挥体制。军事指挥体制、空军指挥体制、战略核力量指挥体制。军事指挥体制的确立,应贯彻集中统一、坚定迅速、主动连续、可靠隐蔽、精干合理、高效灵活、周密协同、全面保障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