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交通运输管理体制junshi jiaotong yunshu guanli tizhimanagement system of military traffic transportation
军队各级军事交通运输部门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职权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军事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不尽相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事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总部、军区、军兵种、部队和驻交通沿线的军事交通运输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机构编设在总后勤部主管全军军事交通运输工作的业务部门。1992年10月之前,分为军事交通部与车船部。军事交通部的前身是1950年11月~1954年8月设置在总参谋部的中央军委军事运输司令部,9月改称总参谋部军事交通部;1969年10月转属后勤建制,称总后勤部军事运输部;1978年1月改称总后军事交通部。车船部的前身是1950年1月成立的总后勤部运输部,其中编设有车辆和船艇管理机构;1953年8月改称总后勤部车辆管理部;1954年4月改称汽车拖拉机管理部;1960年4月又改称总后勤部运输部;1978年3月改称总后勤部车船部。1992年10月,总后勤部军事交通部与车船部合并,称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的指示,制定军事交通运输工作规划、条例和规章制度等,指导全军军事交通运输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军事运输及运输勤务;制定全国交通战备规划,指导军区、省、市自治区交通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全军通用车辆和陆军船艇装备的科研论证、试验定型、订购验收及其军事代表管理工作;负责全军车船器材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全军军事交通运输专业训练工作;负责掌管全军军事交通运输和交通战备事业经费工作等。
军区军事交通运输机构编设在各军区负责组织实施军区军事交通运输工作的业务部门,称军区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军区的军事运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交通保障和军运技术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指示,制定军区交通战备规划,指导本区各省、市、自治区交通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军区车船勤务和军用公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部队乘行训练等。
军兵种军事交通运输机构编设在军兵种负责军事交通运输工作的业务部门。目前,均在后勤机关编设军事交通运输部(第二炮兵后勤机关称运输机械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军事运输和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公路运输勤务和营区外军用公路管理工作;负责军事专用铁道、铁路军事专用线管理工作等。
驻交通沿线军事交通运输机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派驻铁、水路沿线和民航等交通运输部门遂行军事交通运输任务的代表机构。受军区派出机关和驻在单位的双重领导。分师、团、营三级设置,实行垂直领导。各级职责有所不同,但工作任务基本相同。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国防交通建设和军事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实施铁路、水路、航空军事运输任务和军运技术保障工作;根据总部和军区作战意图,研究战时交通保障方案,向驻在单位提出军事要求;协助部队编制战备输送保障方案;协助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铁、水路沿线军用饮食供应站的工作等。
部队军事交通运输机构编设在集团军、省军区、后勤分部、师、团部队、基地和场站等组织实施军事交通运输工作的运输处、运输科和运输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军事运输计划的提报和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实施汽车运输勤务;根据总部和军区的作战意图,拟制部队战备输送方案和物资战备运输方案;协同司令部组织部队输送训练;负责本部队军用公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