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艺术大辞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The proof marks and their applic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The proof marks and their application 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1981-20发布1982-01-01试行 本标准规定的符号及用法, 适用于各类校样的校对工作。 
一、 字符的改动 
二、 字符方向位置的移动 

三、 字符间空距的改动 

四、 其它 
使用要求: 1.校样中的校对引线不可交叉。 初、二、三校中的校对引线, 要从行间画出。 2.校样上改正的字符要书写清梦。 校改外文, 要用印刷体。 3.校对校样, 应根据校次分别采用红、纯兰、绿三种不同色笔(墨水笔或圆珠笔)书写校对符号。 4.作译者改动校样所用笔的颜色, 要与校样上己使用的颜色区别,不可用铅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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