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仓
明、清户部内部办事机构之一。收贮漕粮的仓库,除北京通州各粮仓外,另设内仓。明至清初为“内官监仓”。顺治十年( 1653 )改为内仓。内仓每年收储漕粮、白粮、漕豆、直隶额解的黑豆和芝麻。供驻京蒙古王公、喇嘛与来京蒙古人员用米;宗学、觉罗学教习用米;太监、匠役口粮;文武会试供应粮米,祭祀造酒用米,工部马食用豆等。内仓设满监督二人,由户部满司员内轮派,每两年更换一次,另设经承一人,掌内仓的内纳。
清代户部内部机构。清初沿明制设“内官监仓”,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改为“内仓”。掌储米豆,供驻京蒙古王公、喇嘛、蒙古和盛京来京宗学、觉罗学教习、太监、匠役的口粮、顺天府廪粮,文武会试供应粮米;光禄寺、陵寝衙门等造酒糯米,内务府祭祀用粮与工部马豆等。设内仓监督二人,由户部满司员内轮派,二年更换一次。另外额设经承一人,掌内仓出纳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