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制度guān shuì zhì dùсистéма тамóженной пóшлины关税制度Tariff System加拿大联邦成立后,1879年开始实行关税保护政策。1897年向英国提供优惠关税待遇。1907年同一些欧洲国家签订双边贸易协定,为现行关税制度奠定了基础。现行关税制度包括英联邦特惠关税、最惠国待遇关税、一般关税、一般特惠关税等四套不同的关税税率。英联邦特惠关税是对从英联邦各国进口的商品提供的优惠税率。最惠国待遇关税比英联邦特惠关税税率高,但低于一般关税税率,适用于同加拿大有贸易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这种税率已经过多次谈判和削减,目前是最主要的税率。一般关税比前两种税率高,适用于既非英联邦成员国又同加拿大没有贸易协定的国家对加拿大出口的商品。从1974年7月1日起,加拿大对一些发展中国家提供一般特惠关税,比英联邦特惠关税还低,比最惠国待遇关税低1/3,适用于从指定受益国进口的成品和半成品(纺织品除外)。纺织品最低关税税率为27.5%。与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工业国家相比,加拿大的关税率属于中等水平。 关税制度tariff syste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