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自决权的争论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民族殖民地问题成了世界政治中的一个尖锐问题,当时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股民族主义浪潮。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煽动沙文主义思潮,以驱使本民族无产阶级参与战争。社会民主党的右派宣扬“保卫祖国”、保卫“民族自由”和“民族生存”,例如考茨基一面承认民族自决权,一面又反对每个民族要求国家独立的权利,认为只要实行“民族自治”就够了。列宁批判了这些论调,认为他们是在为帝国主义资产阶级辩护,是帮助资产阶级掠夺其他民族的奴仆,是对社会主义的完全背叛。
1915年至1916年在齐美尔瓦尔得,左派内部对民族自决权问题也发生了争论。1915年齐美尔瓦尔得宣言宣布了民族自决权以后,波兰社会民主党人帕拉别卢姆(卡·拉狄克)在《伯尔尼哨兵报》发表文章反对民族自决权,认为争取民族自决权的斗争是“玄虚的”斗争,并与无产阶级反对资本主义的群众革命斗争是对立的;帝国主义时代的一切民族问题都是帝国主义问题;资本的发展已超出了民族国家的范围,要求成立民族国家是倒退。列宁写了《革命的无产阶级和民族自决权》进行批驳,认为拉狄克只看到英、法、意、德等民族解放运动已成为过去的那些国家,而没有注视到东方、亚洲、非洲,没有注视到民族解放运动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殖民地。1916年1月德国左派社会民主党人代表会议通过了由罗·卢森堡拟定的提纲,认为帝国主义时代“不可能再有任何民族战争了”。列宁在《论龙尼乌斯的小册子》一文中对此作了批评。1916年4月《先驱》第2期刊载了列宁所写而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机关报《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辑部名义发表的《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自决权》(提纲),拥护民族自决权并全面阐述了帝国主义时代民族问题的理论和纲领。同期也刊载了以波兰社会民主党机关报《工人报》编辑部名义发表的《关于帝国主义和民族压迫提纲》,反对民族自决权,认为民族自决权在资本主义范围内不可能实现,在社会主义社会则不适用。1916年7月列宁写了《关于自决问题的争论总结》,总结了这场争论,阐明了帝国主义时代民族问题的理论和纲领,指出民族解放运动现在仍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应当把争取社会主义的革命斗争同民族问题的革命纲领联系起来。并说波兰、荷兰左派社会民主党人的错误是波兰、荷兰民族所处特殊地位(有悠久传统并有大国主义野心的小民族)的产物。
民族自决权问题不仅在国际范围内广泛争论,在布尔什维克党内也发生了争论。布哈林在1915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国外各支部代表会议上提出的书面提纲中,表示反对民族自决权。1916年他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自决权》(提纲)提出反对意见。皮达可夫和博什支持布哈林。皮达可夫还以皮·基也夫斯基为名写了《论民族自决权》,认为要求民族自决权会直接导致社会爱国主义;民族自决在帝国主义制度下不能实现;对压迫民族工人和被压迫民族工人提出不同要求是二元论;实现社会变革是全世界各国无产阶级的联合行动,要打破国家的疆界,拆掉界标;向殖民地提出自决口号是非常荒唐的等。列宁写了《论正在产生的“帝国主义经济主义”倾向》、《答皮·基也夫斯基(尤·皮达可夫)》、《论对马克思主义的讽刺和“帝国主义经济主义”》等文,批判了布哈林、皮达可夫的观点,认为应该把民族划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并以之来看待民族自决权。还第一次论述了民族自决权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认为承认民族自决权是社会主义者必须遵循的原则,承认民族自决权就不可能为反对帝国主义的国际社会主义革命而斗争。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仍需要民族自决权,还阐明了民族自决权和民族融合的辩证关系。列宁也强调,承认民族自决权并不是提倡分离,也不是要求多民族国家的各民族不管什么情况,都实行分离,成立小国家。争论中,列宁坚持了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是不能自由的、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和无产阶级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是互相支持和互相制约的等原理和原则,并进一步发展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