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的函文件名。2000年1月19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这是中国首次开展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文件要求,首次全国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鉴定、统一证书制度。鉴定等级包括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四个等级。鉴定时间定于2000年6月15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尽快制定本地区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实施细则以及实施方案,要严格掌握申报条件,实事求是,严格审核,要重点审核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的申报情况,以保证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要对本地区报名参加鉴定的人员进行培训。全国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试卷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编制、印刷,并采取计算机统一阅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