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拿马运河永久中立和经营的条约》Treaty on Permanent Neutrality and Management of the Panama Canal
巴拿马和美国政府签署的关于巴拿马运河经营问题的条约。1977年9月7日签署,1979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条约规定:巴、美两国将保证巴拿马运河永久中立,保证运河在和平或战争时期的安全,一律平等地向各国和平通过的船只开放。巴拿马政府自1979年10月1日参加运河管理以来,从运河获取的收入大大增加(1980年和1981年收入都超过7500万美元);巴拿马参加运河管理的人员比例从1979年10月的69%增加到1982年6月的74%,其中多数是专业技术人员。参见巴拿马运河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