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为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的意见。2011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同日以国办发[2011] 33号发布。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是防灾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防御和减轻灾害损失的重要基础。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能力大幅提升,但局地性和突发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够强、信息快速发布传播机制不完善、预警信息覆盖存在 “盲区”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比较突出。《意见》 指出,加快构建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临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无缝衔接,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力争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和沿海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 “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