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公有住宅出售后,管委会成立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共用设施的维修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有住宅出售后,管委会成立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共用设施的维修 公有住宅出售后,管委会成立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共用设施的维修公有住宅出售后,由于时间等原因管委会无法立即成立,此时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街坊公共设施的修理,由售房单位或原管房单位负责,在征得业主认可后,其修理费用由房屋业主承担,费用按规定列支。 ☚ 小修服务及时率 公有住宅出售后的维修报修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