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公开审理行政案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案件外,其他审判活动一律向社会公开。其具体内容包括公告案件审理的时间、地点和当事人姓名;允许群众旁听;公开进行宣判;允许新闻记者报道等。《行政诉讼法》第4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这样做,有利于社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加强有关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审判质量;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诉讼的自觉性;有利于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觉悟水平。但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不公开审理行政案件:(1)涉及国家秘密的;(2)涉及个人隐私的;(3)法律另有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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