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公务员资格认同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公务员资格认同法

公务员资格认同法

公务员资格认同是公务员关系成立的基础,公务员通过一定的形式符合规定的任职要件,具有担任公职的法律要求,但是,具备这样的条件并不必然具有公务员的资格,还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才能正式履行公职。对公务员资格进行认同的行为规则便是公务员行为法的第一个方面的构成。公务员资格认同从表面上看应当是公务员组织法完成的任务,但是,我们认为组织法仅仅能够确定公务员与国家的关系形式,而不能够确定公务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方式。至少在公务员资格认同法中有一部分是对公务员行为的规定,如《瑞士联邦公务员法》第5条规定: (1)联邦委员会任命除第二款、第三款所列人员以外的公务人员,也可授权下属单位任命。(2) 联邦法院和联邦保险法院任命本院的职员。(3)联邦铁路局与邮电局任命公务员的权限属于联邦铁路局与邮电局组织法所指定的机构。该条是有关公务员的任命条款,公务员的任命行为就是对公务员资格进行确定的行为,就是对公务员资格作出认同的行为,对这样的行为作出规定的规则当然应当归于公务员行为法的范畴。公务员资格的认同是一个循序不断的过程,即是说公务员任命行为只是对公务员任职资格的初步确定,这种确定并不具有一劳永逸性。换句话说,在公务员担任公职以后,国家还要经常性的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对公务员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就是这种再认同的法律表现,例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26条规定: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这一规定表明,公务员职务关系的存续以及资格的状况都必须通过考核行为作出再认同。当然,资格认同以后便常常产生刻板的官僚模式,但无论如何资格认同是公务员处理与其他权力或权利主体关系的基础,正如迪韦尔热指出的: 人们发现刻板的官僚模式使他难以适应新情况,这种模式还造成领导人与执行者、执行者与公众之间的冲突,而这些冲突又造成能量的巨大消耗; 组织无法去实现其目标,把精力尽花费在调整这些冲突上。有些人宣称,这些缺陷不可能真正克服,因为克服缺陷的手段最终只能进一步加深组织的官僚主义性质。内部冲突及与公众的冲突导致加强控制和建立新的调整规则,这就使体制本身更加臃赘。足见公务员资格认同是一个非常强的技术问题,一旦处理得好就可以增强公务员行使权力的自信心和责任心,一旦处理不好会导致行政效率的下降。

☚ 公务员行为法   公务员权利义务设定法 ☛
00003515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0: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