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调动
公务员由政府一部门转至政府另一部门工作。公务员调动的方式有3种: (1) 调任,即公务员转往其原编制以外的另一编制相同职程及职级的空缺,或者不同职程,但薪俸相同,工作内容相似、所要求学历相同的空缺。(2) 派驻,即公务员在原政府部门以外的部门暂时担任职程和职级相同的职务。派驻为期不超过1年,且不得延长,被派驻的公务员不占派驻部门编制,其薪俸由派出部门支付。派驻可转为征用。(3) 征用,即公务员在原政府部门以外的部门暂时担任职级相同或者较高一级的职务。征用为期不超过1年,续期最多可达3年。被征用的公务员不占征用部门编制,其薪俸由征用机关支付。担任高一级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在现有职级工作1年以上,且工作评核不低于“良”。无论以哪一种方式调动,都需经上级批准,年资以及有关福利也都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