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公判大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判大会 公判大会人民法院为了有效地打击和预防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形势,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罪恶昭著、民愤很大的典型案件,在报请有关部门批准之后,组织一定范围的群众或群众代表大会对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这种大张旗鼓的宣判活动,对所判处的大案要案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得当,以威慑犯罪分子,准确及时地依法惩罚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发挥审判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作用。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过程,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通过公开宣判,用揭露和惩罚犯罪的具体事实,教育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犯罪的危害性,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同时,可以使一些图谋不轨的分子,在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群众的威力下放弃犯罪意图,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这是减少和预防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法制宣传的一种好形式,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意义。 ☚ 审判旁听 “一五”普法规划 ☛ 公判大会“公开宣判大会” 的简称。法院对审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的一种形式。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有时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选择典型刑事案件,组织一定规模的群众集会,由人民法院对案犯公开宣判,以震慑和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教育人民遵纪守法,积极与犯罪现象作斗争,扩大社会效果。不具体审理案件,仅将案件判决结果公布于众。不能代替公开审判。 公判大会 公判大会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一定规模的群众集会上对公诉案件公开宣布判决的一种形式。是审判程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只适用于已经人民法院审判终结,但尚未向刑事被告人宣布刑事判决的案件,其中包括原经过公开审判程序审结的,以及依法经不公开审判程序审结的案件。公判大会由人民法院主持,依法当众宣读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的确定判决,并立即交付执行。对于被宣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则当场将其押赴刑场执行。如果判处其他种类刑罚的,则送往监狱等服刑场所执行。公判大会宣判的案件应当是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刑事案件。目的是通过宣判活动扩大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和分化互解作用,进一步教育广大群众严格地遵守国家法律。 ☚ 公告送达 公诉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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