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关处理重要日常工作的会议形式。由委员长、副委员长和秘书长组成。主要任务:决定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对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处理常务委员会的其他重要日常工作,如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充任命的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人选,提出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并由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