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分开的必要性
邓小平在1986年6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明确提出要 “党政分开”。1986年9月3日的一次座谈会中讲到党政需要分开,并要求党的十三大把党政分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放在第一位。
由于党政分开问题直接关系到党如何执政、如何领导,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发展前途,因而,邓小平 “要把党政分开放在第一位” 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提到了全党的面前。
(1) 党组织和国家政权机构在性质、职能、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因而必须实行党政分开。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志愿组织起来的政治组织,它是靠共同的理想、自觉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来维系的。国家则是用强制方法解决社会内部矛盾的强制性工具,在社会中产生,属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机关。党的组织同政权机构在性质上的这种区别,从根本上决定了党组织不能代替政权机构,不能实行 “以党治国”。其次,党组织同政权机构在职能上也是不同的。政权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它担负着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党组织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它的主要职能是确定国家和社会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再次,由于性质和职能的不同,决定了党的组织和国家机构在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党是在志愿原则下组织起来的。党的纪律和决定只适用于党内,对党外没有约束力。党的组织只能用号召、吸引的方法通过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影响群众,而无权强制群众接受党的主张。政权机构则不同,它的一切组织机构都是依照国家的法律和规定建立起来的。它主要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实施对国家生活的管理。
(2) 实行党政分开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邓小平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一再提出必须改变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他认为,战争时期的中心任务是打仗,党的一元化领导方法很必要。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工作、任务、问题要复杂得多,再靠权力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根本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了。首先,中心任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代替了以前的武装斗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坚持以党代政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就会违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其次,是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党只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可能具体地代表各自不同的社会利益,而只能起协调的作用。如果不改变以党代政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党组织就容易处于矛盾的一个方面,甚至处于矛盾的焦点上而丧失协调者的资格。再次,是党的地位变了,由以前的夺取政权转变为执政党,党如何经受住考验,是社会主义时期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而只有实行党政分开,才能避免党组织的权力化、行政化倾向,保持党的先进性。
(3) 党政分开,以党代政是我国长期领导体制的主要弊端,这个问题不解决,不可能真正加强党的领导。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是一种横向的权力过分集中,即一切权力不适合地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书记特别是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书记 “挂帅拍板”。这样,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问题,发挥不了积极性,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容易造成官僚主义,容易犯瞎指挥错误。这必然使党组织陷入繁杂的事务而不能自拔,不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自身建设。针对以上问题,邓小平提出 “党政分开” 的改革思路。党政分开,不是党政分家,也不是板块式分工,而是党政职能分开,党委要集中精力管大事,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管政治方向,自身建设,而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群众团体、经济文化组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社会职能充分发挥作用,行使自己的职权。实行党政分开不是要削弱或取消党的领导,而正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邓小平认为,不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就根本谈不上什么民主、谈不上加强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