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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儿童福利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儿童福利法

儿童福利法ertong fulifa

1942年日本制定的关于维护儿童利益的法律。该法是1933年制定的儿童虐待防止法、少年养护法,1937年制定的母子保护法等的集成。儿童虐待防止法是禁止将未满14周岁的残疾畸形儿童作展览品、虐待酷使他们的法令。少年养护法是对不满14周岁的具有不良行为或处于犯罪边缘的少年实行劳动教养的法令。母子保护法是对由于贫困而难于供养13周岁以下子女的母亲或代理“母亲”的祖母等,给予保护、照顾的法令。儿童福利法指出所有国民都必须努力使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使他们平等地得到生活保障和爱护。国家和地方的公共团体以及儿童的保护人承担着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责任。一切与儿童有关的法令都必须以保障儿童福利为前提。

☚ 儿童权利宣言   幼稚园令 ☛

儿童福利法

关于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旨在维护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正常发育,保障儿童福利。台湾国民党当局于1973年2月8日公布施行,至今有效。该法分为总则、福利设施、保护、 罚则和附则5章,全文30条。主要内容: (1)规定该法适用范围为不满12岁的儿童,但在少年福利法颁布之前,对12岁以上未满18岁的人也适用。(2)强调社会保护儿童的责任,不仅规定了各级主管机关的职责范围,而且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当创办或奖助各项儿童福利设施的法定义务。(3)强调家庭保护儿童的作用,特别规定了父母(养父母)对子女(养子女)的一系列保护性义务,违反这些规定,可丧失监护人资格,构成犯罪的要加重其刑罚至二分之一。(4)重视儿童福利专业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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