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傅汉思创立“乐府”诗五分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傅汉思创立“乐府”诗五分法 傅汉思创立“乐府”诗五分法傅汉思(汉思·赫尔曼·弗兰克尔)在1974年写作的《“乐府”诗》一文里,重新考查了“乐府”诗的传统分类,提出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新的分类法。历来对“乐府”诗的分类法主要有三种:宋代郭茂倩在《乐府诗集》里使用的十二分法;《隋书·乐志》和《通典·乐典一》中的四分法;由詹姆斯·罗·海托华(JamesR·Hightower)主张的两分法(“乐府赞美诗”和“乐府民歌”)。傅汉思认为,郭茂倩的分类法不应被忽视,因为它确实传输了关于诗歌起源和背景的珍贵信息;其它两种分法也有参考价值。“正如灰色的存在,不会使黑色和白色之间的区分无效”,但是,“对于一种切实可行的诗的分类法来说,应当寻找一条不同的途径。”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他找到了“乐府”诗的四个本质的和外在的区别: 口头的和文字的传统之间的不同; 赞美诗和民歌的不同:地域的差别;时代的相异。根据这四个区别,他把“乐府”诗分为五个类目:(1)汉代典礼赞美诗;(2)来自南朝的特殊类典礼赞美诗;(3)汉代无名氏民歌;(4)南北朝无名氏民歌; (5)由文人学士用“乐府”体写的民歌。傅汉思在文章第一部分明确地指出了“乐府”诗的定义范围之后,把讨论的重点放在第二部分:“乐府”诗的分类问题,按照他创立的五分法逐类进行有论有据的阐述。第一、“汉代典礼赞美诗”分成“安世房中歌”和“郊祀歌”两组,大都用于郊庙祭祀和辟雍饗射。第二、使人耳目一新的是一组“来自南朝的特殊类典礼赞美诗”,著名的有《神弦歌》等17首,不象大部分“乐府”赞美诗,它们不带有正统儒家、宫廷官员和文人学士的印记,可使人回忆起“楚辞”的《九歌》。第三、“乐府”诗中区别于赞美诗的另一种类型是“汉代无名氏民歌”。它发源于口头传统的中国民歌,后来终于以文字的形式保存了下来;这一传统惊人地开创了与世界上其它地区相似的民歌,而且是在排除了任何遗传关系的条件下形成的。傅汉思引用了欧洲英、德、法和西班牙诸国的民歌同我国《陌上桑》等民歌相比较,找出了民歌艺术在中国和欧洲之间的共同点:(1)两者均在叙事和抒情两极之间摆动,并趋向为两者不均衡的混合;(2)两者均趋向于将每件事物削减到只剩下本质,显得过于简洁和突兀;(3)这类“乐府”诗显示了结构上和修辞上十分有趣的“顶真体”(又称“联珠格”、“蛛丝接法”或“蝉连珠丝”)与英、德民歌中的修辞设计“渐进的重复”如出一辙。第四、“南北朝无名氏民歌”主要在两个方面不同于汉代无名氏民歌:(1) 它趋向形式上的标准化;(2) 它以抒情为主。南朝民歌有“吴声歌”和“西曲歌”两个基本组;在用词风格上,前者略嫌缺少灵巧感,后者有些太直。北朝民歌显得宏伟、粗犷,蕴涵了自然风景和人类环境的并列,并受到一些游牧部落的和外来文化的影响。第五、“文人学士写的‘乐府’体民歌”,颇得无名氏民歌的裨益。文人学士们把从“乐府”传统中得到的因素同自己个人的文体用许多不同的方法融合在一起,产生了总的文字“乐府”体表现形式。就拿曹操的《却东西门行》和李白的《蜀道难》为例,在前者发现了曹操诗中的“乐府”公式,在后者披露了李白诗中“乐府”传统的八个特征,分析得淋漓尽致。傅汉思评述的规模拓展得很广,他对古今中外的诗所不晓,对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更有深厚的功底。 ☚ 中国古典文学比较研究 从比较神话到文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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