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税额扣除
利息预扣税,是对支付利息的人就其来源征收的税。债券发行人应从他们对债券所支付的利息金额中扣除债券持有人应缴纳的税,并将扣下的税款上交到当地税务部门。对当地的税务部门来说,从来源中预扣税款是对非本国居民唯一有效的课税。目前各国都普遍采用利息预扣税的方法,由债券发行人代替债券持有人交税,使后者不得不受发行人所在国税法的约束,承担纳税的义务。
世界各国的证券税收制度不尽相同,下面以日本为例,说明债券的税额扣除。一般的法人和居民,在收取利息的时候,要按其利息额的20%上缴预提税。1983年以前发行的贴现债要在发行时征收单项税,并按偿还收益的16%征收预提税。1984年和1985年发行的贴现债券,税率是偿还收益的35%,1986年以后发行的贴现债券,税率是偿还收益的42%。但是课税关系并没有就此完结,而是将利息收入同全年的其他收入加起来,算出总收入金额;再以总收入金额与收入金额相对应的税率相乘,算出所得税总金额;把以前预提的税款看作是计算出的所得税总金额的预付款。免税规定:
❶对于每个人购买本金不超过300万日元的剪息债券所得的利息,可以免税(即享受小额储蓄免税优惠)。按所得税法施行条例,适合小额储蓄免税制度的债券有:国债及地方债、特别债、金融债、政府保证债、公募公司债、以日元计价的外国债券。以上债券,凡是新发债和发行5年以内的既发债都是小额储蓄免税的对象。另外,即使已经享受了300万日元的小额储蓄免税优惠的人,仍然可以享受300万日元国债利息免税的优惠。
❷银行、信用金库等若干特定的金额机构所持有的登记债,按所得税特例不征预提税。
❸对日本广播协会等非课税法人所收取的债券利息,不征收预提税。
❹凡与日本签定了税收条例的国家,其政府与中央银行购买日本债券可免税,在日本的外交官投资收入也可免税。与日本没有签定税收条例的外国政府机构及中央银行,只要向日本税务部门提交保证书,声明其投资资金是该国官方外汇储备的一部分,购买日本债券并不是出于商业目的,其债券也可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