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运用计划
保险公司对保险基金运用的规模、结构等所作的安排。保险基金运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可以有效地加速保险基金的积累,提高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缓解国家建设资金短缺的局面。
目前中国保险基金运用计划的编制,先由各地分、支公司提出本年度计划报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调整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信贷计划和宏观调控的需要,确定保险公司本年度的最高投资限额;最后由总公司负责分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基金运用计划。该计划作为指令性计划,未经总公司或上级公司批准,不准突破。
保险基金运用计划的编制主要是确定保险基金运用的规模和结构。
确定保险基金运用规模,取决于3个因素:
❶国家批准的保险基金运用规模或总公司批准的运用规模。
❷当地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要。
❸保险基金数量的大小。保险基金运用规模的大小,直接取决于保险基金本身的大小。
在制定保险基金运用的结构计划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❶国家对保险投资结构的有关具体规定。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基金运用结构的规定是在进行投资时,固定资产投资与流动资金投资比例为4:6。
❷国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现状及变动。保险基金的运用,要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❸资金市场的需求。针对资金市场的状况、动向及趋势,选择有利的投资形式。
❹保险基金本身的结构,即保险基金总额中,人身险基金(主要是长期性储金)和财产险基金(含短期意外伤害险)各自所占的比重,对保险基金运用结构的编制和确定影响很大。一般讲,财产险基金期限较短,只能用于短期投资,而人身险保险基金期限较长,稳定性较强,可适当用于长期投资。因此,在编制保险基金运用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