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本工作量施工企业使工程成本不超支必须完成的工作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假定某施工企业1986年度实际工程成本中的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的比例为:建安工作量4000万元,其中固定费用1200万元占30%,变动费用2400万元占60%,成本降低额400万元占10%。则这个企业的保本工作量是: 1200÷(1—60%)=3000万元。大于或小于“保本工作量”的成本降低额或成本超支额的计算公式为: 建安工作量-(建安工作量×变动费用率+固定费用) 如:这个施工企业1987年度的计划建安工作量为4,800万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个施工企业的成本降低额可能达到:4800万元-(4800万元×60%+1200万元)=720万元。如1987年度计划建安工作量为2000万元,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这个施工企业的成本超支额可能是:(2000万元×60%+1200万元)-2000万元=4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