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晋矿务公司
清末山西人民为收回该省已失矿山权益而建立的近代矿业企业。清光绪二十四年( 1898 )山西商务局与外资福公司订立借款开矿合同,出让该省潞州、平阳等处煤铁诸矿的开采权。光绪二十六年后,福公司前往勘矿并要求封闭华人已开矿峒。山西民众群起反对,同时集资建立该公司。光绪三十三年公司成立,实收股本为银162万余两,官私兼有。赎回被夺矿权并经营大同、阳泉等矿,享有减免税厘特权。公司建立初期年产煤仅数千吨,辛亥革命后产量增至十余万吨。抗日战争期间为日本劫夺,战后由国民政府接收。矿区解放后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