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
(1) 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劳动创造的成果所应享有的权利在法律上的确认。智力劳动的成果是无形的精神成果。智力劳动成果要借助于物质载体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不是物质载体而是精神成果本身。(2) 具有创造性和专有性。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精神成果必须具有创造性,是前所未有的、首次制作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可以依法使用而获得利益,可以依法转让他人使用而收取报酬。未经权利人允许,任何人不得使用其智力成果谋取经济利益。(3) 具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知识产权受保护的时间由各国的法律规定。著作权期限较长 (一般为作者有生之年再加50年),商标权的期限可在有效期内续展。在知识产权中,“自主知识产权” 与 “购买和使用他人知识产权” 是相对的概念。自主知识产权,是指商品生产者对商品中所含的核心技术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