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保护人民与国家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保护人民与国家条例德国希特勒于1933年2月28日要求总统兴登堡 (1847-1934)颁布。条例宣布《魏玛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一律停止生效,政府有权限制个人自由,检查私人住宅和没收个人财产,对严重扰乱治安者可任意施以重刑和死刑,并授予联邦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接管各邦的全部权力。参见《魏玛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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