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俄国1861年的农奴制改革reform ofRussian serfdom in 1861俄国19世纪60年代实行的以解放农奴为内容的改革。是俄国封建生产方式转变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标志。19世纪以来,俄国资本主义经济逐渐上升,农奴制趋向衰落。农奴制条件下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生产率低下。又因俄军在克里米亚战败后农奴反抗斗争相继不断,农奴制难以维持,改革势在必行。统治阶级内部也有人逐渐意识到改革带来的利益。沙皇政府决定于1861年2月19日(公历3月3日)宣布废除农奴制,由沙皇亚历山大二世(АлександрⅡ,1818~1881、1855~1881在位)签署法令执行。其内容为: ❶农奴获得人身自由。地主不能再随意买卖交换农奴并干涉其家庭生活。 ❷农奴向地主缴纳赎金后,可赎买他经营的那块“份地”(надел),赎金比实际地价高出两三倍。 ❸份地限额由各地自行规定,超过部分须割交地主,称为“割地”(отрезки)。 ❹地主把农民世代公用的草地、森林等据为己有,夺走农民放牧所必须的牧场。 ❺改组村社。把几个村社合组成乡,名义上实行自治,实际上仍是处在地方贵族控制下更加严密管理农民的组织机构。1863年及1866年共有皇室农奴和国家农奴2 000多万人获得了人身自由。农奴交付的赎金为8.6亿多卢布,高于当时市价3亿多。“割地”全俄平均约占改革前农民份地的18%,个别地区竟达40%以上。这次不彻底的改革,实质上是一次对农奴的合法掠夺。其结果是加深了农民对地主的经济依赖,加剧了农村中的阶级分化。但这次改革对资本的积累、劳动力市场的形成都是有利的推动,从而为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