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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侵犯财产罪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类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这类犯罪的主要特征是:
❶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财产关系,即国有的和群众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所有权及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❷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类情况:一类是行为人以各种公开的或者秘密的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如抢劫罪、盗窃罪等;一类是行为人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❸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大多数犯罪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的是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
❹主体大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类犯罪的具体罪名有: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惯窃罪、惯骗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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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国刑法分则中的一种类罪。主要特征是: (1)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公共财产包括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在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2)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各种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和毁坏公私财物。(3) 主观方面是故意,大多数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个别犯罪是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中国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包括: 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等。

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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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攫取公私财物据为己有,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我国,侵犯财产罪包括:
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
❷以毁坏为目的,非法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犯罪。前者指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和贪污罪,后者指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这类犯罪所侵犯的财产,必须是依法为国家、集体或私人所有的财物。占有或毁坏已经被放弃所有权的财物,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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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类罪名。以非法手段占有公私财产,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七个具体罪名,其中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罪,是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的常见罪。在同严重经济犯罪作斗争中,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

侵犯财产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是指非法占有、攫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它包括:
暴力、胁迫侵占财产。如抢劫、敲诈、抢夺、聚众哄抢。抢劫罪的一个特殊情况即抢夺、盗窃、诈骗时,为窝赃、拒捕或灭迹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此时,上述犯罪就已转化为抢劫。抢夺,是指为非法占有的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它与抢劫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其未使用暴力和以暴力相威胁。其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如果判断失误,认为东西是自己的而抢过来则不是犯罪。刑法还规定了携带凶器抢夺的,依抢劫罪处罚。这是因为,尽管犯罪人没有使用暴力,但其凶器实际上已形成了暴力威胁,从而往往使受害人不敢反抗。聚众哄抢是刑法新设的罪名,它要求具有聚众性和公开性。其犯罪主体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受蒙骗参加或哄抢数额不大、情节轻微的则不构成犯罪。敲诈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威胁、要挟行为。如果行为人为了讨回自己的东西而采取了威胁行为则不属敲诈。
非暴力侵占财产。主要是盗窃、诈骗、侵占遗忘、埋藏物、侵占他人财物、业务侵占。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较大数额公私财物的犯罪。数额较大,根据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以300—5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以600元为起点。犯罪人多次盗窃但每次数额又都不大时,也应认定为盗窃罪。此罪的一个特殊情况是盗用他人通信线路、电码罪,这是一种新出现的犯罪,故也是一个新设罪名。其特殊之处在于犯罪人并不是以占有通信线路、电码为目的,而是将自己应付的费用转嫁给被盗人。诈骗与敲诈也有不同,诈骗是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则是以威胁等方法,被害人交出财物是被迫的,不情愿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又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的就构成了侵占他人财物罪,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将数额较大的他人遗忘、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即是侵占遗忘、埋藏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遗失物主要是指丢失,失主往往不能确知财物遗失的地点; 遗忘物主要是因一时的疏忽而忘记,但物主确知财物的遗忘处。埋藏物是所有人因一定原因埋藏于地下的财物,其所有权属于物主,若无主埋藏物或文物则所有权属地国家。因此,任何人都不应也不能加以侵占,否则,当数额较大时就构成犯罪。业务侵占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的人员。此类人员还必须通过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物占有己有,否则也构不成此罪。此罪所指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5千至2万元以上。
挪用侵犯财产: 主要涉及单位资金、特定款物。此罪与业务侵占的区别就在于它并不想客观上也没有将财物据为己有。此罪与业务侵占的犯罪主体相同,且也必须是通过职务之便犯罪。此罪构成所称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1至3万元。特定款物是指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由于用于特殊用途,因此,一旦被挪用就会造成混乱或损失,故挪用后造成重大损失的就构成犯罪。其主体只能是单位的直接主管和责任人员。
破坏侵犯财产。即破坏生产经营和故意损坏财物。此类犯罪多因报复、泄愤、陷害引起。主观方面体现为过失,此类行为必然会给国家、集体、个人带来损害和破坏生产经营秩序。因此,其情节严重、损害巨大的,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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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

澳门刑法分则规定,侵犯财产罪包括:(1)侵犯所有权罪。属于侵犯所有权罪的含盗窃罪,盗用车辆、船舶、航空器罪,将他人之物据为己有罪,抢劫罪,毁损他人财物罪以及侵占不动产罪等,分别处以最低1年徒刑,最高10年徒刑,只有抢劫罪处的徒刑较高,一般为1年至8年,如抢劫致被害人生命产生危险,或身体受到严重侵犯,或被抢的财物系巨额或具有科技、学术或历史价值的,处2年至12年徒刑。如抢劫导致他人死亡的,则行为人处10年至20年徒刑。以暴力损毁他人财物处的刑罚也较重,可处3年至12年徒刑,致他人死亡的,处10年至20年徒刑。

☚ 侵犯受保护的私人生活罪   一般侵犯财产罪 ☛

侵犯财产罪

将公共财产或公民个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或故意将其毁坏的犯罪行为。在我国,这类犯罪包括以下各点:(1)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2)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贪污公共财物;(5)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侵犯了公私财产,但在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取得或毁坏财产的目的,就不能以侵犯财产罪论处。如放火行为,在客观上也是侵犯了公共财产,但由于其行为目的不在于非法取得或毁坏公私财物,而是为了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只能按放火罪论处。

侵犯财产罪

将公共财产或公民个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或故意将其毁坏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第一百五十条至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包括: (1)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 (2)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方便,贪污公共财物 ; (5)故意毁坏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侵犯了公私财产,但在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取得或毁坏财产的目的,不能以侵犯财产论处。

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

非法占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 (1) 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所有权。(2) 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类危害行为: 一类是非法将公私财物转归自己或第三者占有的行为,另一类是把公私财物加以毁坏的行为。(3) 犯罪主体,除贪污罪必须由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受委托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构成以外,其他各罪无论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均可构成。(4)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贪污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规定的挪用公款罪,也是属于侵犯财产罪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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