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体用之辩
古代伦理思想史上关于本体和作用的辩争。体指最根本的、内在的,如形体、本体、实体、本质、根本原则等;用是体的外在表现,如功能、作用、属性、现象、具体方法等。伦理史上关于什么是体和用有不同的解答,《荀子·富国》:“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人。”唯心主义者主张“无”、“理”、“心”等为体,王弼主张以无为本,举本统末。认为“何以尽德,以无为用”,“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老子注》)。唯物主义者则以有为体,范缜认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神灭论》)。王夫之认为“天下之国,省其有者也。吾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岂待疑哉?”(《周易外传》卷二)程颐说: “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程颐《易传序》)。朱熹主张以性为体,以情为用,“仁,性也; 恻隐,情也。性是体,情是用”(《朱子语类》卷五),张之洞认为“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 ( 《劝学篇·会通》),主张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严复批评张之洞中体西用说割裂了体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