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管理原则
(1) 产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原则。住宅小区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要求实行统一管理,住宅小区产权的多元化则要求实行分散管理,由此产生了管理上的矛盾。产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原则正是为了解决住宅小区管理的这一矛盾而提出的。(2) 企业经营、独立核算的原则。走企业化发展道路必须改革原有的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使管理机构成为经济实体,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并逐步实现商品住宅经营的原则。(3) 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于住宅小区的维修管理等具有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实行专业管理可以达到及时和有效的效果。而整个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绿化和保安等许多工作不仅需有专门人员来做,’还需要住用户的支持和配合。(4)有偿使用、有偿服务和合理分担的原则。有偿使用,即是对住宅小区的使用应实行等价交换; 有偿服务,即是对住宅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应得到价值形态的实现和物质形态的替换。无论是有偿使用还是有偿服务,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而不应把住宅小区无偿服务和福利型管理片面理解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