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声环境
住宅内外各种噪声源在住户室内形成的对居住者在生理上和心理上产生影响的声音环境。它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休息。建设城市住宅,必须保证住宅声环境的质量,为居民提供安静的居住环境。这也是 “生态住宅”、“绿色住宅” 的重要标志。根据我国的经济与技术条件以及住房对安静程度的反应,我国在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中规定了住宅内声环境的下列控制指标:
❶住宅室内允许噪声标准分贝 (A): 卧室、书房白天: 一级≤40、二级≤45、三级≤50; 卧室、书房夜晚: 一级≤30、二级≤35、三级≤40; 起居室白天: 一级≤45、二级≤50、三级≤55; 夜晚: 一级≤35、二级≤40、三级≤45。
❷起居室、分户及楼板空气声隔声标准分贝 (A): 计权隔声量Rw: 一级≥50、二级≥45、三级≥40。
❸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分贝(A): 撞击声压级Lnt,w: 一级≤65、二级≤75、三级≤80。提高城市住宅环境质量需要采取行政和技术综合的措施,对于室外环境噪声要从噪声管理、降低噪声源、声传播中的衰减等方面与住宅建筑的区域规划结合来解决; 对于住宅楼内的噪声干扰要通过住宅设计中的平面布局和隔声、防振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