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员死亡率(伤死率)
伤员死亡率是每百名伤员中经医疗机构救治而不能最后救活的人数。伤死率反映救治战伤的水平,同时又是军事作战指挥、后勤力量、卫生勤务和救治技术等因素总和的最终表现。
伤死的80~90%均发生在负伤后一周之内,尤其是头三、四天之内。单从救治方面来看,伤死率的高低取决于:
(1)受伤当时的急救水平。这里有两个因素:
❶战士负伤后得到急救的时间。例如大血管伤能在数分钟包扎止血,就有可能救活。
❷急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急救装备状况。
(2) 自火线送到治疗机构的时间。这是关系着伤员能否早得到手术治疗的关键因素,也是伤死率高低的重要因素。轻伤可以自己步行,但重伤必须抬送或车送或飞机送。战地的地形、道路情况和后送线路是否畅通和安全均影响着后送所需的时间。后送工具和运输力量是重要条件。
(3)早期救治的水平指师后方地域的师救护所或机动外科医院的水平。它们是创伤早期治疗的主角。要求能行各种救命性的早期手术。医院要有一定数量有经验的医护人员,必需的设备和一定数量的床位。手术后的伤员在这里按伤情不同要留治1~5天才能继续后送。
(4)晚期治疗的水平。指战役后方和大后方的医院的治疗水平。
用伤死率评价战救工作的时候还须考虑到如下因素:
(1)敌人使用的武器。重武器杀伤性能大,阵亡者多,伤情重者也较多,伤死率也会增加。敌使用燃烧弹导致大批严重烧伤时,或核武器产生大量放射病时,伤死率都会增大。
(2)军事情况和战斗性质。军事情况是否稳定和能否顺利开展救治工作有极大的关系。进攻战的伤员多,但伤死率一般较防御战斗为低。阵地进攻因准备较好,医疗站较靠前和较固定,伤死率可低于运动进攻。防御战斗的总伤亡数少于进攻战斗,但阵亡和伤死均高,其中阵地防御又可能高于运动防御战斗。
(3)伤员数量和医疗力量之比。一次战役如伤员很多而医疗人员力量不足,一些必要的治疗不能早期实施,伤死率必然增高。
(4)阵亡伤死和伤亡之比。现代趋向于用整个战斗死亡来评价战救工作。战斗伤亡包括阵亡和伤员,伤员又含伤死部分。战斗死亡则是阵亡与伤死之和。

据外军资料四十年代战斗死亡率为29.3%,七十年代已降到19%。
另阵亡与伤死之间的比例因战斗不同可有四种情况:二者均低均少;二者均高均多;阵亡多而伤死少;阵亡少而伤死多。
(5)国家的医学力量和水平和工业水平。
最后,从统计学上来看,伤死率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伤员为分母,才可得出较有真实意义的百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