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会福总管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会福总管府 会福总管府官署名。元代置。掌建大护国仁王寺、昭应宫及建后的管理事宜。《元史·百官志》: “会福总管福,秩正三品。至元十一年 (公元1274年) 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始置财用规运所,秩正四品。十六年,改规运所为总管府。至大元年 (公元1308年) 改都总管府,从二品。寻升会福院,置院使5员。延祐三年 (公元1316年) 升正二品。天历元年 (公元1328年) 改为会福总管府,正三品。定置达鲁花赤1员,总管1员,同知1员,治中1员,府判1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1员,令史8人,译史、通事、知印各1人,奏差4人。” ☚ 会要所 会福财用所 ☛ 会福总管府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4总管府之一。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立财用规运所。十六年,改为规运总管府。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都总管府。旋升会福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会福总管府,秩正三品。分奉祖宗神御殿,掌钱粮之出纳,营缮之作辍,定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治中、府判、经历各1员。下辖仁王营缮司,襄阳、江淮营田提举司等机构。 会福总管府官署名。元置,属太禧宗禋院,掌大护国仁王寺钱粮出纳及营缮事务。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建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始置财用规运所。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规运所为总管府。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改为都总管府,不久升会福院,天历元年(公元1328年)改为会福总管府,秩正三品。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治中、府判、经历、知事、提案牍,所属有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奏差;领仁王营缮司,襄阳营田提举司;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会福财用所等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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