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待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种处理企业内部多余人员的形式。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在劳动制度方面实行“统包统配”和“固定工”制度,企业没有用人自主权,因而造成企业内部人浮于事的情况。经济体制改革要求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生产的需要自主吞吐劳动力。在实行劳动力优化组合的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富余人员如何安置的问题。由于我国劳务市场还不完善,企业富余人员还不能全部转化为社会待业人员,主要只能留在企业内部解决。企业内部待业人员一般不拿全工资,待企业生产上需要时再重新组合到生产岗位上去。企业还可通过自筹资金兴办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来安置富余人员,或者通过举办技术培训,提高富余人员的技能,帮助他们重新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