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的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问题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是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仲裁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仲裁中的人。分为:(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争议的事项,认为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独立的请求权,因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仲裁中来的人。仲裁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通过申诉方式参加仲裁的,享有申诉人的权利。(2)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他人之间争议的事项,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仲裁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或由仲裁机关通知参加仲裁的人。仲裁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既不是申诉人,也不是被诉人,而是附随一方当事人参加仲裁的仲裁参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