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导欲Yilidaoyu
明清之际的思想家王夫之提出的道德修养方法。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程朱学派、陆王学派都把“理”(亦称“天理”)看作是封建主义社会制度的永恒不变的最高道德原则,与人的正常欲望和嗜好“人欲”截然对立,主张“去欲存理”。王夫之坚决反对这种主张,明确提出“以理导欲”的观点。认为“天理”和“人欲”的关系不是根本对立的,是统一的。“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理存于欲中”,“随处见人欲,即随处见天理”。“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四书训义》卷二中),即天理是存在于人欲之中的,离开了人欲也就无所谓天理。天理对人欲有调节、制约的作用,要使人欲得到公平合理的满足,须有至公至正的天理来加以调节。否则,“无理则欲滥,无欲则理废”。王夫之的这种伦理思想肯定了人的正常欲望是有进步意义的,但也有其局限性,把制约“人欲”的“理”看作是封建纲常伦理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