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压价购买纳税人商品以权压价购买纳税人商品,是指税务工作人员利用税收征管的权力,要求纳税人按低于市场销售价格或低于批发、出厂 (进货) 价格出售商品于己或亲友的行力。 以权压价购买纳税人商品,其违纪构成的主体是税务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必然是故意;侵犯客体是国家税务机关正常管理活动; 客观方面表现为税务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税收征管权力,强行压价购买纳税人商品的行为。其后果,既损害了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又损害了税务机关的信誉,恶化了征纳关系,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是一种腐败行为。 在税务监察实践中,有的违纪人员说:“税务干部也是人,也要消费,谁不讨价还价买便宜东西?”当然,如果税务人员作为普通的、平等的消费者在市场上与卖方讨价还价,买个便宜是无可非议的。如果税务人员是利用手中的征管权力到所管业户、地段中,硬“讨个低价”,买个“便宜”,则应另当别论。如果有敲诈勒索行为,则更应按照有关规定加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