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
所谓按劳分配就是以有劳动能力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依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其它分配形式包括风险收入、资金收入、股息等。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并不意味着各种分配方式的地位相同。在现阶段以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按劳分配形式仍是主要分配形式。
(1) 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始终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一项基本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鼓励人们通过劳动致富,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2) 是由现阶段经济结构决定的。在现阶段的经济结构中,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其他经济成分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这种经济结构相适应,在分配方式上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并存。
(3) 是由按劳分配的客观作用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有着巨大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亿万人民的共同事业,任何人能力再大也不能包办,只有调动亿万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按劳分配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问题。
按劳分配以外的其它分配方式的存在也有其客观必然性。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总体水平还比较低,而且发展不平衡。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是邓小平一贯的主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的方针,这样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相应地就会有什么样的分配形式。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所有制结构相适应,在分配方式上必然采取多种分配方式。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发展要求,达到发展生产力的目的。
坚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有着巨大的战略意义。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 “把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必然会出现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结果。这与我国的奋斗目标是符合的,即允许一部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行按劳分配,就是以劳动作为同一尺度衡量每个劳动者,主要看劳动者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这样的结果就承认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二者是有机统一的。因为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必然会合理地拉开收入差距,多收入少支出的人必然先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