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名为治明清之际顾炎武关于道德教育的命题。语出《日知录·名教》:“汉人以名为治,故人材盛,今人以法为治,故人材衰。”“名”指名教、名节、功名。在顾炎武看来,“礼义”为“治人之大法”, “廉耻”能“立人之大节”(《日知录·廉耻》)。是故,如果把礼义廉耻等道德规范当作社会的最高名节来提倡,使之与功名利益相结合,以名为利,让履行者“显荣于世”,违背者“废锢于家” (《日知录·名教》)。那么就会使人人都来争取,而起到端正人心、淳化风俗、促人向善的作用。由此,他认为治国的根本方法应是“教化纪纲”(《亭林文集·与人书九》),“正人心,厚风俗”(《日知录·法制》)。并提出了“以名为治”的具体办法。其一为“劝学奖廉”(《日知录·名教》)。即对于好学不倦、名节突出的人物,或赐以官爵,或奖以田产。其二是“许庶人之议”。即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存清议于州里”,使“君子有怀刑之惧,小人有耻格之风”(《日知录·清议》)。其三是加强宗法制度。即发挥家族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使“其有不善之萌,莫不自化于闺门之内”(《日知录·爱百姓故刑罚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