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收)代缴税款凭证指为加强税源控制而使用的一种征收凭证,也是纳税人的完税证明。是工业商业供货单位对城乡个体商贩和以现金、现金支票购货的各种经济形式的商业企业代扣营业税、饮食企业代扣筵席税、商业企业租赁柜台代扣营业税、工业企业受托加工产品代扣产品税、增值税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收入调节税时通用的代扣代缴凭证。使用时,需分别在凭证□□处加盖“批发单位”、“租赁柜台”、“委托加工产品”、“筵席税”印章。代扣代缴税款凭证也可根据代扣内容单独设计,如“批发单位代扣代缴税款凭证”等。税法规定负有代(收)扣代缴税款义务的企业或单位,应按规定代扣税款,按规定期限缴库,并按期办理凭证结报。代扣的税款在向国库或国库经收处汇解时,需填写专用缴款书或通用缴款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