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业务的当事人,接受托收银行的委托,代向付款收款的银行。代收银行与代托收银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它们之间通常要事先建立代理关系,约定双方委托代办的业务范围和一般事项。代收银行在接受托收银行委托将托收款项收妥后,应将款项主动拨付委托银行转交委托人。代收银行通常是进口商所在地银行。
代开银行Agency Bank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当事人。代理开证银行换开信用证的银行。开证银行有时要求另一家银行根据其本身所开的信用证重新换开信用证,以便提高所开信用证的资信。代开银行代开信用证后,代开银行对他所开出的信用证承担必须付款的责任,付款之后,也没有追索权。但出口商也不能直接对代开银行行使权力。代开银行通常为出口商所在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