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林木生长量
人造林木当年新增的材积量,即人工营造的林木,在人们的抚育管理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因树高和树干直径长大形成的材积量。是评价林木经营的效果,了解林地的生长能力和合理制定采伐计划的依据。通常是选用抽样方法抽取固定的样本地,在样本地上每隔一定年限调查测定一次,再根据前后两次调查结果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ZM代表年平均生长量; MA代表报告期蓄积量; MA-
n代表基期 (上一次调查时)蓄积量; n代表两次调查间隔年限; Q代表n年内的采伐量和枯损量。根据上式计算林木生长量,首先必须求出林木蓄积量。其计算公式为:
V=G
1.
3·H·f
式中: V代表树干的材积量; G
1.
3代表树干1.3米处的横断面积:H代表树高;f代表形数

形数是计算立木的材积量的换算系数,它是树干材积量与根据胸高断面积和树高计算的圆柱体体积之比,说明树干体积接近圆柱体体积的程度。林木的材积量除决定于胸径和树高外,还受树木形体的影响。实践中,可以事先编制好立木材积量表,根据调查的每株树胸径查材积量表即可。我国实际统计工作中,暂不计算人造林木生长量,只是在计算农业总产值时才计算其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