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考核的基本原则
人才考核的基本原则主要指考核人才应遵循的规则和应该注意的事项,这是人才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概念。主要包括: 贡献为主的原则,能级层次原则和长处为主原则。人才考核原则是邓小平对人才理论的一大贡献,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贡献为主的原则指考核的目的就是对人才的劳动给以公正的评价,以激发各种人才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做出更大的成绩。因此,考核最终是看其成就和贡献。
能级层次原则指在劳动中,各类人才的能力都存在着差异,贡献也有大小。在考核中,要承认这种差异,客观的分清能级,因此要有严格的分层考核。
长处为主的原则指对于人才的考核,必须考核其成绩、优点,坚持长处为主。因为人才的使用与管理,就是如何发挥其长处,扬长避短。考核的目的就在于发现人才的长处,用其所长; 考核其短处,在于避开人才的弱点。
形成制度,考用结合的原则。要使大批人才能够识别、发现和成长,首先考核内容要具体化、标准化和度量化,考核方法要公开化、多样化、规范化。使考核起到客观地、全面地识别人才和诱发人才正确行为动机的作用。其次,应坚持平时考察与定期考察相结合。要建立人才考绩档案。这样,既能随时掌握人才在平时的各种表现,观察人才成长的轨迹及趋向,确保了解人才的连续性,又能通过大量的平时考察材料的综合分析得出较准确的阶段性的评定和有价值的预测,以便对人才及时的引导。再次,应坚持领导、群众、本人相结合。“兼听则明”,某人才有什么优缺点长短处,应多听各方意见,然后进行客观分析。对一些重大问题更应深入了解核实。考察结论应向本人公开,允许保留意见。最后,应坚持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经过严格考核评定后应根据其德才素质及成绩等情况,作出使用晋升、奖惩、培养等决策。如果考察仅仅是一种形式,与使用、待遇相脱节就没有动力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