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京师兵、地方兵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京师兵、地方兵制 206 京师兵、地方兵制西汉军制。其制是: 男子从23岁起需服兵役二年。一年在本郡服役,称正卒,为地方兵;另一年戍守边境或到京师守卫京城或皇宫,称戍卒或“卫士”,为边兵或京师兵。其余时间为本郡的预备兵,至56岁始免。本军制汉初即颁行,其具体办法是:汉初高祖(刘邦)命令天下郡国,选能拉开使用蹶张弩,有膂力、有武艺、又勇猛的,按员数选足,充当轻车、骑士、材官、楼船等兵种的士兵。每年立秋后,集中讲兵、习武、操练并课试,按定员选出。西汉时规定按各地方特点训练士兵。如:西北产马各郡训练骑兵,称为“骑士”; 江淮以南各郡训练水军,称为“楼船”;内部平原及山阻地区训练步卒,称为“材官”,训练驾轻车作战的士兵,称为“轻车”。上述之轻车、骑士、材官、楼船皆为地方兵。市师兵中之守卫未央等宫之屯卫兵,系由各郡轮流调充,一年更换一次,以未央宫在长安城内南面,称南军;守卫京师之屯卫兵,士兵均为选自三辅地区之骑士,一年更换一次,以屯守长安城内北面,称北军。 ☚ 兵农合一 府兵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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