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产前复诊检查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产前复诊检查 产前复诊检查产前检查应从早孕开始,如一切正常可1—2月再复查,即20周左右再来复查20—28周,每四周查一次。28—36周每两周查一次,36周以后每周查一次。复诊检查应询问前次检查后有无不适。如有头痛、眼花、浮肿、阴道出血、胎动异常或其他不适都应及时告诉医生。检查包括测体重、血压、胎位、胎心、胎儿增长情况、水肿情况并检查尿蛋白。 ☚ 产前初诊检查的项目 胎儿宫内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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