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工程”
通称平凉四厂。是五二○三厂、五二○四厂、五二一三厂、五二○七厂的总称, “三线”建设重点项目。1969年11月4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发出《关于40火箭筒及其炮弹厂建设的通知》,同年11月4日,第五机械工业部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 《关于在兰州军区迅速抢建一套40毫米火箭筒(弹)厂的通知》。根据两个文件精神, 由兰州军区国防工办组织力量进行建厂筹备工作, 厂址选择小组经勘察后确定在华亭县安口镇与平凉县土谷堆一带选点。1969年10月10日完成厂址选定工作,接着成立了四厂建设指挥部(又称五二工程指挥部,后改为五二总厂)。建设工程由第五机械工业部第五设计院三大队、化学工业部第五设计院、冶金工业部西北有色冶金设计院、建筑工业部西北给排水设计院等单位进行现场设计。1970年6月7日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同年7月开始基本建设, 由建工七局三公司主包承建,并组织周围10县民兵近万人的土建大军进行抢建,工程进度很快。但因缺乏完整科学的布局,工程质量差,造成以后返工补项的后遗症。在工程建设期间,为争取时间,按照边基建、边试制部分零部件、全部工程竣工即可达到批量试生产的原则, 1973年12月五二○四厂建成, 1974年7月五二○七厂主体工程基本建成,1976年9月25日五二○三厂全部竣工。到1995年,平凉四厂累计完成基建投资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