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合作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变化
合作金融,在中国有着久远的历史。在民间自发存在的合作金融活动,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的漫长年代。战国时期就有合会,可以认为是中国信用合作雏形。现代合作经济思想传入中国,并开始中国合作经济的实践,始于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薛仙舟先生(1878~1927年)是中国现代信用合作的最早提倡者和实践者。现代合作金融是从20世纪20年代在中国出现的。中国最早成立的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于1923年6月在河北省香河县成立的。1932年,晏阳初先生在河北定县农业组织、发展的合作经济中,也是以信用合作社占主导地位。
在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农村革命根据地中,从1927年在湖北黄冈县建立第一个农民协会信用合作社起,合作金融逐步发展起来。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先后建立了信用合作机构57个。到1947年,全国解放区已建立信用合作社88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