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村体育先进集体
随着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和争创体育先进县、乡镇活动的开展,福建农村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断涌现,推动了全省农村体育运动的发展。
1983年,莆田、仙游两县被评为全国“田径之乡”。永安、福清、莆田、仙游、漳浦、长汀、上杭、建阳、龙海、长泰、古田、明溪、连江、泰宁、南平、福安、大田、尤溪、沙县等19个县(市)先后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县。到1992年底,福建省体育先进县的总数居全国先进行列。莆田、永安等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县优秀单位。
1991年, 全省有33个农村体育先进乡镇在全省农体协工作会上受表彰; 龙海县角美镇、连江县筱埕乡、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古田县吉巷乡4个乡镇获得全国农村体育先进乡镇光荣称号。
1993年,晋江市青阳镇、漳浦县盘陀镇、连江县东湖镇、南平市王台镇、莆田县黄石镇等5个镇被农业部、国家体委、中国农民体协授予第二批全国“亿万农民健身活动”体育先进乡镇,省农民体协被评为全国群体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