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
也称“国民经济总量平衡”。 是新时期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指导方针。总需求指的是社会在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内货币购买能力对商品和劳务的需求总量。 总供给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社会生产的全部产品和提供的劳务总量。 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可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总量平衡是与国民生产总值相适应的,反映的是整个社会的经济运动。平衡公式是:国民生产总值生产额=国民生产总值消费额。 狭义的总量平衡是与国民收入相适应的,反映的是物质生产领域的经济运动。其中,总供给是一年中物质生产部门社会净产品之和,即国民收入生产;总需求为社会消费需求和社会净投资(或新增投资)之和。 用公式表示,即国民收入的生产额=国民收入使用额。 国民经济总量平衡要求国家在组织生产、流通和分配时必须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在量上和结构上基本保持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