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业合作
闽台农业合作是属省际间的地区性合作形式。1981年后,福建对台农业品种、技术、资金、设备引进,台商来闽投资办企业,农业科技交往等方面取得很大进展。但这时,在农业合作上,由于台湾当局的原因,还不能展开;在科技合作上虽有所启动,但仍处于试验、试探阶段。
1991年,在台湾“亚农中心”和中国农业交流协会共同推动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以福建东山为起点,取得共识,制定了“海峡两岸合作试验——东山农业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
❶建立东山石檀村农业综合试验区:种植芦笋40公顷,淡水养殖3.67公顷,农户养猪250头,还有芦笋加工、改善自然村环境等五个项目;
❷建设东山西屿岛农业引进隔离区;
❸进行东山鲍鱼养成合作试验等。1993年,因台湾当局方面的原因而暂停。该项目仅进行芦笋品种引进试种和提供鲍鱼苗增殖试验,由“亚农中心”派三批6人次植保专家进行芦笋病虫防治合作试验,后又扩大到漳浦、福清进行合作试验。鲍鱼增殖试验已取得成功,并投入生产。
在扩大闽台农业科技交往基础上,1990年福建农业大学与台湾有关团体共同开展闽台鳞翅目昆虫区系比较与分化研究和水土保持等项目的合作研究。
闽台气象部门就台风、寒潮、旱情动向等在日常业务上相互交换信息,拟定共同开展“闽台地区中尺度冷对流与台风灾害性天气科学实验”。
在1995年海峡两岸亚热带水果产销研讨会基础上,台湾农村发展基金会、台湾瑞丰禾农技开发公司先后派农业专家,在中国农业交流协会和农业分会配合下,到永春、长泰、南靖、漳浦县进行考察,商定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芦柑、香蕉综合技术改进项目”方案,从技术合作做起,主要项目有:
❶永春芦柑综合技术改进项目。永春县柑桔良种场、城关镇醒狮农场、湖洋镇农科所柑桔场分别提供幼、中、老龄树的果园计1.87公顷,另瑞丰禾农技开发公司0.27公顷,台湾派有关专家、科技人员,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设备,就芦柑生长栽培、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树型整修、农民培训进行两岸合作;
❷香蕉综合技术改进项目。在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漳浦县旧镇,由两地提供香蕉园各0.67公顷。台湾派有关专家、科技人员,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产后处理—营销合作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合作试验。
建立漳州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基地。漳州市位于福建南端,厦门、汕头两经济特区之间,与台湾区位相同、隔海相望。该市面积1.26万平方公里,人口429万人,是福建农业较发达地区;也是近年来海峡两岸农业经济技术交往最多、台商农业投资最活跃的地区之一。1994年,国务院把漳州市列为国家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后,为加速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发挥漳州市在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区位优势,1995年漳州市政府制定了“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基地”的方案。福建省确定把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由东山县扩大到漳州市。经“1995年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与发展研讨会”两岸专家考察、论证,取得了充分的肯定。主要内容有四部分:
❶农产品生产合作,重点建设水果(六大名果)、水产(四大鱼类)、蔬菜(四大菜类)、食用菌(两大菌类)、花卉(三大花类)五大生产基地;
❷农产品加工合作,发展水果、蔬菜、食用菌、水产品、畜产品和食品包装6种加工业;
❸共办闽台农业营销中心,即合资股份制经济实体——闽台农业营销股份公司,重点经营农产品进出口业务;
❹共建农产品专业市场,开发国际、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