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惠关税hù huì guān shuìвзаимов годный тамóженный тар ф互惠关税Reciprocal Tariff见互惠。 互惠关税 互惠关税国与国间为发展贸易关系和经济往来在相互优惠的基础上所协定的关税。所谓互惠,主要是指双方都给对方以对等的、较低税率的一种优惠待遇。如1985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对产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者协定的国家的进口货物,按照最低税率征税”。这条规定,就是一项互惠关税待遇的条款。 ☚ 支持公诉 互惠原则 ☛ 互惠关税Mutually Preferential Tariff两国之间通过协定同意相互给予对方优惠税率的一种关税。优惠关税一般都是互惠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双方之间的贸易关系。但也有单方面的优惠关税,即给惠国单方面对受惠国实行优惠关税,如《洛美协定》中规定西欧共同市场对参加协定的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优惠关税,以及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普遍优惠关税等。 互惠关税两国间为发展贸易关系在相互优惠的基础上所协定的关税。即两国协定对于双方进口货物相互免征关税或采用较低关税税率。帝国主义国家利用贸易额大的优势地位,常借互惠关税为名,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扩张。 互惠关税 互惠关税指两国之间通过协定相互给予对方优惠税率的一种关税。优惠关税一般都是互惠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双方之间的贸易关系。但也有单方面的优惠关税,即给惠国单方面对受惠国实行优惠关税,如 《洛美协定》 中规定西欧共同市场对参加协定的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单方面提供的优惠关税,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普遍优惠关税。 ☚ 特惠关税 最惠国关税待遇 ☛ 互惠关税 互惠关税缔约国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相互协定的关税。双方一般对对方的进口货物相互免征关税或采用比其他国家较低的税率。但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往往利用其出口额大的优势,借互惠关税之名,行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扩张之实。 ☚ 国定关税 财政关税 ☛ 00001990 |